2010山东优秀运动员4月8日起测试 合格者增加20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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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3月11日 来源:
2010年山东省部分普通高校将继续招收优秀运动员。12个统一测试项目的测试时间是4月8日至13日。考生需持《报考证》、居民身份证和《诚信表》于4月7日到山东师范大学考点报到,领取测试号码。
今年,各高校招收优秀运动员的数量,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所在中学(单位)负责组织考生填写《山东省2010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诚信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3月26日前,连同《山东省2010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报考证》交给考生本人。测试时由考生交考点审查。
报名参加优秀运动员统一测试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或所在中学(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有效证件,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普通高考报名确认手续和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报考手续。
山东省统一测试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健美操、网球、手球、羽毛球、跆拳道12个项目。经省统一测试合格的考生,要自行联系并参加招生院校的考查确认。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专项成绩、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本校优秀运动员合格名单,并留存其《报考证》原件。招生院校确定的拟录取考生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优秀运动员的招生计划数。
获得优秀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分别在本科二批次和高职(专科)二批次进行。投档前,在优秀运动员考生文化总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加分后达到本科二批次或者高职(专科)二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别向其接收学校投档,由接收学校录取到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录取专业在办理录取手续时由招生院校确定,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加分政策仅限于具有招收优秀运动员资格学校的合格优秀运动员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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